一、暂时性任务岗位
存续时期不超越六个月。例如某个短期项目需要动手,暂时性的任务需要人手等。注意,这里的“不超越六个月”,是对岗位存续期限的限制,而不是对用工期限的限制,同样的岗位使用劳务差遣超越六个月,则能够被责令矫正。
二、替代性任务岗位
由于正式员工脱产学习、休假而必须有人顶岗的,可使用劳务差遣。可想而知,假如休息行政部门核对,则单位需要提供被顶岗人员的材料(休息合同、休假证明等)来证明这是暂时性的替岗,特殊时期当时即会取消劳务差遣。不过,法律并未限制替岗的时间,在替代性岗位上使用数年的劳务差遣用工也是可以的。
三、辅佐性任务岗位
辅佐性任务岗位是最难界定的。《劳务差遣暂行规则》第3条规则须采纳“民主协商+公示”的顺序性标准,条文如下:
用工单位决议使用被差遣休息者的辅佐性岗位,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许全体职工讨论,提出方案和意见,与工会或许职工代表大会对等协商确定,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