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工单位选择劳务差遣用工方式,就是看重它是一种灵敏机动用工方式。同时,劳务差遣用
工也存在不足之处。如同案例中的存在的状况一样,用工单位不能坚持同工同酬的原则,造成员
工积极性不高。某种水平上,案例中还存在超出劳务差遣用工使用范围的状况。依据《劳务差遣
暂行规则》第二章第三条规则:用工单位只能在暂时性、辅佐性或许替代性的任务岗位上使用被
差遣休息者。针对案例企业详细状况应停止以下几项调整:
1、引导用工企业逐步合法使用劳务差遣用工。案例用工企业应体现同工同酬原则,依法标准企业
劳务差遣用工管理制度。为标准劳务差遣,维护休息者利益,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
障部于2014年1月24日颁布了《劳务差遣暂行规则》。劳务差遣用工同样适用于《休息合同法》等
法律、法规规则。企业发作这种状况,表明后期HR任务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。
2、用工企业应正视劳务差遣用工,提高劳务差遣用工人力效率。劳务用工虽然减化企业部分人力
资源管理顺序,但是劳务差遣用工管理反应链过长也是一个隐患。企业应该树立劳务差遣用工专
项管理顺序,制定劳务差遣用工相关管理制度。缩短企业对劳务差遣用工的管理长度。企业应该
提高对劳务差遣用工的看法,将劳务差遣用工归入企业用工体系。为劳务差遣用工提供统一薪酬
福利待遇,树立公道、公正、调和的企业文化。劳务差遣用工的高活动性特点也有利于企业树立
形象,扩展企业市场影响力。人才洼地思想在不同类型员工管理中都应有所体现。
劳务差遣作为一项有力的休息力补充形式,还存在很大的开展空间。调和有序的用工环境需
要劳资双方共同努力